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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已经定型,解放后只是由上海古籍出版社改名再版:
民国后不久,在1913年成立读音统一会,责成尽快制定统一的“国音”标准,据黎锦熙先生的回忆文章,原计划先由各省调查方音后再制定,五四前夜的白话文运动加快了进程(白话文取得正统地位后,就不用考虑给文言文注音后,读不懂的问题了),民国教育部于1918年公布由读音统一会制定的注音字母,并同时出版《国音字典》,称“老国音”,特点是:1、注音符号用传统民族形式,用古篆字改造而成;2、比北京音多三个声母;3、保留入声,分尖团字。所以“老国音”是北方为主的各地合编,没有一个地区的实际读音和老国音是一致的,这是其最大的缺陷了。到1931年纯以北京音制定“新国音”,仍沿用注音字母,声母21个,韵母16个,这是汉语统一读音的定型,和现在的汉语拼音读音是一致的,不久黎锦熙等人以此为标准公布出版了第一部新韵书《佩文新韵》,不久改名《中华新韵》,共十八韵,1952年增字、加注后重新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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