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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赞同该文的主张,稳定性比现实性重要得多,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基本的规矩不能变,否则就会乱套。
有些提法不赞同:
1、“平水韵实质上是一套书面的拟音系统,它从来没有在口头上真实存在过,而只是存在于书面。”平水韵是不是书面的拟音系统,以前也与人争论过,个人认为不是。平水韵是《切韵》合并而成,减少了一些韵部,没有本质的区别。《切韵》以“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的原则编撰而成,照顾了读音古今的变化、南北的差异,是实际语音,只是分得较细,所以说“是各地各种方言的最大公约数。”
2、平水韵是不是不可修订,个人认为是可以的。韵书,从《切韵》开始,多次修订,历史可证修订是可行的。修订,基本原则不宜变动,韵部简化是可以的,由繁到简是历史上几次修订的相同趋势,可以继续,邻韵通押、用宽韵有了较长的历史,事实证明是可行的,再就是平水韵原来漏收的字,后来新创的字可以录入,这样有利于扩大创作用字量和这类字的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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