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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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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三羊 于 2016-10-3 15:42 编辑
《○文二十八种病》摘要:
第一,【平头】。
平头诗者,五言诗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
【三羊注,“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疑为多余。一六之犯水浑病,二七之犯火灭病。一六俩字,不是声点】
第二,【上尾】。(或名土崩病。)
上尾诗者,五言诗中,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名为上尾。
第三,【蜂腰】。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
第四,【鹤膝】。
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
《○文笔十病得失》摘要
【平头】:
第一句上字、第二句上字,第一句第二字、第二句第二字,不得同声。
诗得者:澄晖【平】侵夜月,覆瓦【上】乱朝霜。
诗失者:今日【入】良宴会,欢乐【入】难具陈。
【三羊注,“第一句上字、第二句上字”,疑为多余】
【上尾】:
第一句末字,第二句末字,不得同声。
诗得者:萦鬟聊向牖【上】,拂镜且调妆【平】。
诗失者:西北有高楼【平】,上与浮云齐【平】。
【蜂腰】:
第一句中第二字、第五字不得同声。【三羊注,“第”疑为“每”之误】
诗得者:惆怅【上】崔亭伯【入】;
诗失者:闻君【平】爱我甘【平】。
【鹤膝】:
第一句末字,第三句末字,不得同声。
诗得者:朝关苦辛地【去】,雪落远漫漫,含冰陷马足【入】,杂雨练旗竿。
诗失者:沙幕飞恒续【入】,天山积转寒。无同乱郢曲【入】,逐扇掩齐纨。
客从远方来【平】,遗我一书札,上言长相思【平】,下言久离别。
【平头】,是诗体部位两句之中第【二七】俩字的代称;
【上尾】,是诗体部位两句之中第【五十】俩字的代称;
【蜂腰】,是诗体部位一句之中第【二五】俩字的代称;
【鹤膝】,是诗体部位两联之中第【五五】俩字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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