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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泉 发表于 2024-10-29 00:38 "大拗格式"的理解大错特错。 这么明显的传统属对对格还没看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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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波浪清 发表于 2024-10-29 14:39 平仄仄仄平仄仄~很明显,第四个仄,严重出格啦。
林泉 发表于 2024-10-30 01:26 黄鹤一去不复返 一身报国有万死
振波浪清 发表于 2024-10-30 14:31 古人的一些失调的平仄手法,不能作为今天正格平仄手法的依据的。
林泉 发表于 2024-10-30 23:36 由此看来: 你至今还没入门啊。 这么明白的传统属对对格,
振波浪清 发表于 2024-10-31 13:07 《联律通则》2024年新版本的第五条明确规定:本句中相邻节奏点上的字,平仄交替; 翻译一下其意思,其核 ...
林泉 发表于 2024-10-31 21:45 再一次告诫: 一味从格律平仄的角度来赏析, 大错特错。
振波浪清 发表于 2024-11-1 14:04 好好地品味一下新版本的联律通则的第五条便明白了。 如果不讲究格律平仄美,那么新版本的联律通则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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