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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扬之水

[佳作转载] 惠洪与换骨夺胎法———桩文学批评史公案的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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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三,黄庭坚的诗文中虽经常以“句法”论诗,但从来没有总结过一条具体的名目,即使是其“点铁成金”之喻,也未标榜为“点铁成金法”。其他江西诗派的诗论著作中,也没有转引过任何一条由黄氏命名的诗法。相反,设置各种名目的句法,这是自晚唐五代到北宋诗格诗法类著作的传统,特别是唐宋诗僧论诗的一大癖好,在皎然、贾岛、虚中、齐己、文、保暹、景淳、普闻的著作里,都可看到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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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四,从文章风格学的角度来判断,“换骨法”、“夺胎法”的产权也应属于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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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五,从《冷斋夜话》的写作惯例来看,惠洪通常先自己提出某种具体的作诗法,然后举前人诗句为例证,正与“换骨法”、“夺胎法”的论述举证形式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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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南宋惠洪的名声在诗坛和禅门都颇受讥评。至于黄山谷虽名高一世,但绝大多数人都像吴曾《能改斋漫录》一样,不会相信他会提出这种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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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定“夺胎换骨”的产权属于黄庭坚,并将此诗法定性为教人剽窃蹈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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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1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庭坚提倡独创的作诗态度,推断他不可能教人剽窃蹈袭,从而判定有关“夺胎换骨法”的转述是惠洪的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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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一路精彩支持!隔屏问好,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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