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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林泉 于 2022-1-18 09:23 编辑
与沙河诗柳先生商榷:
《联律通则》解读的某些观点似乎有待斟酌。
摘自《联律通则》解读:
借音法。这是在对仗时利用汉字特点所找到的一种投机取巧方法。如果上联用了某一词语或某一字,或是为了用一个典故,而下联一时找不到适当的词语或字来相对,便借用同音字、词代替。如孟浩然《裴司士见访》颈联:厨人具鸡黍,稚子摘杨梅。上联“鸡”是动物,“黍”是植物,两种东西,联合结构,下联相对处的“杨梅”是一种东西,偏正结构,对仗欠工整,即所谓一对二。但作为借音法,下联的“杨”音同“羊”,就可以与“鸡”相对,与“梅”连起来也成了两个东西,而且是动物对动物,植物对植物,由不是工对而成为了工对。这是汉字奇妙之处,也是前人机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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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诠释,似乎有些牵强。
厨人具鸡黍,
稚子摘杨梅。
(汉典)释义:
鸡黍/
指饷客的饭菜。
语本《论语.微子》﹕
"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
由此可见:
孟浩然诗中:
鸡黍/指的是:饭菜。
杨梅/指的是:水果。
刍议:
这副联并非”一对二”,
更非”借音对”。
是郭先生的理解,辨析错误。
据说:
连李白对孟浩然都极为崇拜,有数首诗相赠。
与王维并称”王孟”的孟山人,
会犯”一对二””偏枯对””对仗欠工整”的低级错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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