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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体的一类。指先秦两汉时的赋。
作为《诗经》“六义”之一的“赋”,是铺陈叙述的意思,与“比”、“兴”同属于诗歌艺术表现方法范畴。作为一种文学体裁的“赋”是从春秋时代士大夫赋诗活动发展出来的。赋诗即引用、朗诵《诗经》作品的断章成句以致礼达意,是春秋时代士大夫所必备的一种交际手段。所以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毛苌说:“升高能赋”,“可以为大夫。”(《诗经·鄘风·定之方中》传)大约在战国时代出现了诗人文士自己创作的朗诵诗歌,便称之为“赋”。所以在汉代人的观念里,“赋者,古诗之流也”(班固《两都赋序》),是《诗经》的一种流变产物。其特点是“不歌而诵”,“感物造端,材知深美”(《汉书·艺文志·诗赋略》),即作品不入乐歌唱而用于朗诵,内容要求铺陈形容而见出才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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