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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算子·五说诗眼
李梦痴
若必论风骚,宜解风骚志。
且把诗心鼓作情,不以灵犀贵。
率性作心声,漫卷峥嵘味。
化入春风感发之,便是新天地。
昨天留下一个话题,那就是风骚的诗眼又在哪里。
这是个貌似很尖锐的话题,因为国风和离骚,的确无醒目的诗眼。
要想说明这个问题恐怕得先讲一个著名的寓言。
庄子应帝王篇有一个浑沌开窍的故事,说的是南海之帝倏,北海之帝忽,和中央之帝浑沌交情很好,每次倏、忽去拜访浑沌,浑沌都盛情款待,时间长了,哥俩也不好意思,想要报答浑沌,凑在一起商量个馊主意,说人都有七窍,用来看东西听动静吃饭喝水喘气,唯独这浑沌一窍都没有,就是个大肉球,这得多郁闷啊。于是哥俩就决定给浑沌开窍,说干就干,一天凿开一个,凿了七天,凿出七窍,到第七天,大功告成,结果浑沌翘辫子了。
这是个挺悲催的故事,人有了七窍,得了聪明,也就告别了浑朴的夷犹化境,走入了人事文明中。于是真正的浑朴也就一命呜呼了。所谓能知善恶,便失乐园,人的原罪即在于此。杀死浑沌,也是文明的必然。
从浑沌死后,人其实就斩断了回归乐园的路。越走到后来,回去的路越渺茫,这也是文明的宿命。文明的演进本来就是个单程票。
老子算是极力鼓吹返璞归真的旗手了,他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基本上把能说会道的都一笔抹掉,但是在观照人事的时候,他却也没有那么大野心,虽然他在道的本体上,坚持与浑沌同进退,却并不意味人就果真能回到七窍全无的浑沌中去,老子还是见好就收的,在他看来,能回到婴儿,已算万幸。他的浑沌,说到底也就只是婴儿还不会笑的时候。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言外之意,也只是说能像婴儿那样,其实已经很不易了。
而我们说的风骚,正是诗歌从浑朴渐成婴儿的那个时期。
十五国风的质朴真挚,无不洋溢着诗的神采,屈骚虽抒执着个人情志,但得楚地巫风的滋补助益,也是一派夷犹风采。浑沌无窍而万类和融,婴儿不须粉饰即容光清朗。这样的生机是不可复制的。
所以拿风骚的无眼,来佐证你我之诗也可以无眼,其实就像是吊着大树打秋千的猴子,死抱着树枝不放的时候,或许还貌似和大树是一体的,一旦松手摘果子,就会露出猴子的本相。更何况,想抱住大树谈何容易,我们今天的所谓诗家,谁又能重现(哪怕是复制)国风屈骚的神采?
有个笑话其实挺耐人寻味,一个人在飞机上,要饮料,说了几次空姐不理他。邻座坐着一只暴躁的鹦鹉,喊空姐:贱人,快给你大爷来杯饮料。空姐忙给鹦鹉上了饮料。这人深受启发,也大骂:贱人,快给你大爷来杯饮料。结果被保安从飞机上扔下来。正在下落的时候,鹦鹉飞到他身边,嘲笑他:你个傻X,不会飞也敢在飞机上骂空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随便攀比,因为你可能不具备人家的核心竞争力。
也就是说不要随便攀比风骚,因为今天的诗家根本不具备风骚的神变之功。
风骚是自然的回声,是和大自然的呼吸融为一体的,就像是巫师一样,当他做法的时候,你没法理清哪些是他的肉身哪些是神异。风骚就如附体之神一样,它的神采是通身的,它不需要眼,也无眼可求。它本身就是神采。
但是,这种浑朴的神采,正日渐离我们远去,原初的自然诗心,已奄奄一息。今天,我们已经没有人能像巫师一样舞蹈起来,像巫师一样天人合一万象交感,今天,我们太文明了,文明得已经要把诗掐死了。
这是个残酷的事实,每当看到坊间一些人对格律津津乐道,把格律当成金科玉律,甚至以为律外无诗,我就会想起那善良的浑沌。我不知道我们何时会给它最后一击,将它彻底从我们的诗心记忆中抹去。
我这么说不是要抨击格律,时代总是向前走,格律的成为显学,是时代的必然。我这么说只是想问问自己,当一个时代的诗被技巧压得奄奄一息的时候,我们将如何在福尔马林瓶装器官的夹缝里,安置那奄奄一息的诗心和诗情?也许,诗眼是我们能凭恃的唯一支点了。
所以说,强调诗眼本来也是不得已的事情。平常用心离诗越远,作诗时诗眼越重要。对一个诗人来说,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他可能随咏即诗,未必就定要把诗眼摆在首要处,但对一个从格律入手的诗匠来说,平时各种俗务纠缠,只须臾能至于诗,就只好用诗眼来把我这须臾相即可能转瞬即逝的诗心,才有出路,如果再把诗眼撇到一边,那他就只能随手皆律,纵然有所提炼,也只是前人牙慧,全无己意,诗心萎缩,徒做口舌搬弄而已。
也正因为此,正诗心,明诗眼,在今天的诗坛虚火中,才显得尤其重要吧?
昨天在某群引起议论,就诗中眼句中眼展开讨论。明天我将就诗中眼句中眼的问题谈谈我的看法,而且还将试着分析一下,为何诗中眼向来少人关注,甚而斥为伪命题,以尽量理清捏诗与作诗的脉络,特此预告,以飨诗友。
唐风书院拟自4月1日始,推出《灯下谈诗》旧体诗词论坛。每周五周六的晚八点半到九点半,与众位诗友品茗灯下,临屏论诗。届时书院同仁,将在微群与各位同好挥麈论道,涵泳斯文。广示有志于此者,勠力同心,将公益诗教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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