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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楚山孤云 于 2015-7-13 01:50 编辑
散曲是继承宋词以后,合乐而唱的文体,本质在唱。中国音乐的每一个单独的音阶都可以用来表示汉字四声的任何一种声调,无论是古代四声,还是普通话的四声。反过来说,每一个汉字,不管它是什么调,我们都可以用同一个音阶来表示。也就是,同一个汉字,我们可以唱作1,也可以唱作2、3、4、5、6、7。唱作7的字,可能是平声,也可能是上、去声,请注意这里说的单独一个音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格律是由唱决定的。由于个人辨音能力的差别、审美的不同、要求的宽严,就会导致我们创作的散曲,格律不能完全保持一致,古今皆然。古人唱,只追求和谐、美听。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才能一窥散曲格律的奥秘。
散曲原本是已经消亡的东西,早已被现代民歌、新歌曲所取代,有些人偏偏要振兴(重新填词),带来的问题就是格律、音韵难统一。即便是想统一,请问凭什么去统一?把散曲案头化,成为像诗词那样的纯粹的文体,而非合乐之韵文文体,就一定能统一曲谱音韵吗?也未必。
古今除了用于科举考试的律诗一外,没有任何诗体可以统一格律和韵书。科举考试,为了公平评判试卷,才规定了统一的诗律和诗韵。宋词至今也没有统一的格律、词谱,韵书。虽然明清有词谱、词韵,很多人也不遵从。
散曲与词不同的是,散曲的音乐还保留很多,只是我们不去唱,或者很少去唱。很多人似乎主观不同意散曲具有音乐性,但创作的时候却偏偏要注明宫调曲牌,殊不知曲牌恰恰是代表着音乐。
我们想拿律诗的格律要求生搬硬套、强加给散曲,这显然是行不通的,任何人也不具备种权威性。
翻阅前贤同调作品可知,其中的格律、平仄完全一致的是极少数,也是一种巧合。事实证明,散曲订谱从严,制曲从宽。填词重在是否合乐可唱,可唱,是否美听。
因此,从古到今格律派与意境派一直争论不休。曲唱,是决定散曲格律的根本。曲调传播的异化,审美的异同导致格律的非一致性,久而久之,散曲格律的弱化,直到完全去格律化,这是历史的进步。
当然,在搞一项活动时,作为权宜之计,我们可以规定限用某一曲谱和韵书,为了便于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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